14、诱饵·老爸

季狗官闻言,颇感兴趣地探下身来望住我,低笑道:“愿闻其详。”
我垂下眼皮儿不去看他近在咫尺的脸,只盯了他那沾了片草叶子的靴子,轻声道:“朝廷给大人你规定了破案期限之事街头巷尾已是人尽皆知,那采花贼接连作案想必意在挑衅,由此可以推知,该贼心性狂傲,不易服输,正可以利用此点将其诱出一举抓获。”
狗官笑问道:“但不知怎么个‘诱’法儿?”
我勉强抬起头来看着他,道:“据闻这贼自作案以来从未有过失手,想必他心中正以此而自鸣得意,他的目的恐怕就是想在百姓当中制造出官府无能、无法阻止他犯案的论调。然而昨夜……他未能得手,大人不妨将此信息对外广为散布,声称官府已挫败了采花贼的一次犯案,将其拿住为时不远,请全城百姓不必再忧心,该贼已如惊弓之鸟,短时间内不会再度作案——那贼若得闻此讯必定激起好胜之心,很快便会再度作案以令官府自取其辱。而其作案的目标……”
狗官眯起眼,盯着我笑道:“目标自然是令他唯一一次无功而返的灵歌妹妹你。——莫不是……灵歌妹妹想以自己作饵将那贼引入罗网?”
……我抽了吗?用自己作饵?万一你这狗官办事不力,我岂不是把自己也给赔进去?!虽说我不希望岳明皎因此事而被摘去乌纱从而致使我由官家小姐跌为平民女儿,可我也没彪悍到拿着自己的贞操逗采花贼玩儿的地步。未待我推脱,那狗官已接着道:“不妥,此计不妥。为兄无论如何也不能让灵歌妹妹你置身如此险境……”
还算你这家伙有良心,姑且忽略你这话中“为兄”二字。我轻声假作正义凛然地道:“若能替百姓除了这一害,灵歌就是牺牲自己也是无妨,只是……家兄对灵歌管教甚严,只怕不肯同意。何况那贼并未见过灵歌相貌,即便换作他人想必也不会有问题……”
狗官闻言笑起来,随即又正儿八经地道:“只怕那贼早已识得了灵歌妹妹的相貌了。他之所以能登堂入室准确地找到少女闺房并非误打误撞,而是日常在街上混迹于人群中寻找目标,一旦确定便随即尾随,跟踪至目标家中,待夜间潜入探察地形,辨明闺房位置,了解府内一概人等作息习惯,确保万无一失之后方才动手作案。若我所料不错,此贼每次作案当日必定于一入夜便潜于事先找好的避身之处暗中观察,若有变化便改日再作案,若无变化即可大胆行事。——倘若他发现那闺房中人并非目标人选,只怕会心中起疑,不肯现身。”
听狗官如此一说,我之前心中相关的疑问这才得以解开,原想着随便找个谁代替我窝在原来那房中引贼上钩,这么一说……看来此计不可行,只得作罢,枉费我跳窗出来私会狗官(-_-!)。
“既如此,看来是灵歌将此事想得太简单了,果然灵歌还是过于蠢笨,让大人见笑了。”我立刻装傻充楞,以求挽回自己辛苦建立的深闺纯真女的形象,“夜已深沉,大人快回府歇息去罢,灵歌告退……”
说罢转身往回走,听得狗官在身后笑道:“多谢灵歌妹妹特来相助,为兄定不负所望……”
说得好听,你倒是把贼抓住给我看看哪!让岳老爸保住乌纱才是真的不负我所望,其它一概免论!
真是,没想到我自以为完美的瓮中捉鳖之计竟然丝毫派不上用场,着实令我倍受打击,莫不是近来闲散惯了,脑筋已有所退化?怎么竟连个小小采花贼都想不出法儿来治住呢!若照我方才推测,这贼迟早还得找上门来,那我……那我岂不是时时都有失身之险?狗官既然说那贼动手之前必定会潜入府中暗中观察,那我就算换了住处又有何用?这……这,危险哪!我怎么竟然还一个人在这夜里四处乱跑?!
想至此处心中不禁一凛,才要撒开丫子一路奔回去,忽见不远处树影里窜过去一坨乌漆麻黑的东西……是鸟?是人?是鸟人?
等等,这台词有些耳熟……貌似昨晚有过类似情形来着。难道那坨东西……是那贼心不死的采花恶徒?照狗官方才所说,这混蛋今晚莫不是前来踩点儿的?或者……就是来动手的?
好大的色胆!昨晚才失了手,今晚竟然卷土重来,难道他就不怕官府专门在此设下埋伏等着抓他?不过话说回来,以一般人的惯性思维来想,这贼昨夜既然失手,今夜恐受害方加强警惕,因此必不会再来,然而此贼反其道而行亦不是没有可能。
顾不得分析该贼的心理状态,我拎起裙子一路小跑,在梧桐树干的掩护下奔向卧房。眼看前面那灯火通明的屋子便是了,我正欲来个最后冲刺,忽听得一个声音传自身旁:“你去了何处?”
我停下步子向后退了几步侧身一望,但见岳清音双手抱胸正倚着一株梧桐立着,穿过树梢打下来的月光正洒在他的脸上,似乎并未动怒,淡淡地望着我。
“哥哥……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未休息?”我装傻反问。
“为防那贼今夜再度登门,我带了家丁值夜。”岳清音平静作答。
我扭脸张望了张望,却未见着任何一名家丁,正待相问,岳清音便已先道:“若都守在此处,岂不暴露了你的住处?家丁们皆守在你原来的那间院子,这里只有我一人。”
只……他一人?要在这更深露重之下守上一夜么?……岳灵歌,你有个何其疼 -->>